每個兒童都有權在安全的環境中體驗體育運動和活動,不受欺淩和虐待。與許多情況一樣,欺淩可能而且確實發生在體育運動中。所有體育和活動提供者在創造反對欺淩的積極文化方面都發揮著重要作用。
瞭解欺淩行為
反欺淩聯盟將欺淩定義為:
“另一個人或團體對一個人或團體的重複和故意騷擾,其中這種關係涉及權力的不平衡。欺淩可以是身體上的、口頭上的或心理上的。它可以面對面地發生,也可以虛擬地發生。
欺淩可以影響任何年齡的人,並且可能發生在任何地方:在家中、在學校、在體育俱樂部或活動中,或在使用在線平臺、遊戲或技術時(網路欺淩)。
欺淩的例子包括不斷地看著或取笑某人,在背後說某人不愉快的話,因為某人的種族、性別、宗教、性別或殘疾而騷擾某人,反覆傷害某人的身體,或將某人排除在群體之外。
分會委員會可以做什麼
體育俱樂部必須對欺淩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委員會有責任採取行動防止體育運動中的欺淩行為,並在發生欺淩行為時加以管理。
俱樂部委員會可以採取一些關鍵步驟來創建安全和公平的俱樂部。這些是防止騷擾和其他問題的重要基礎:
- 對什麼是道德騷擾有很好的瞭解。
- 瞭解您的運動在該領域的現有政策,並經常向會員宣傳這些政策,例如會員保護政策和/或行為準則。
- 要求委員會成員、志願者和俱樂部成員參加有關歧視和騷擾的培訓。
- 以身作則 – 通過快速處理問題並不斷教育成員採取適當的行為來創造無欺淩文化。
- 通過獲得認證來展示您的積極態度 - 根據 UNI/RDP 42:2018 的反欺淩管理系統。
符合 UNI/PdR 42:2018 標準的認證來自 2018 年 8 月發布的標準,該標準由 UNI、ACCREDIA 和涉及學校系統的主要義大利協會合作起草。該認證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工具,向利益相關者(首先是家庭)保證,學校或組織已採取具體措施,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未成年人在欺淩和網路欺淩方面的風險。
這一標準做法旨在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尊重兒童的最大利益,正如1989年《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在國際一級明確規定的那樣。只有當主要的教育行為者、家庭以及學校或任何其他針對未成年人的組織在履行其教育使命時考慮到其活動接受者的社會生存現實時,才能實現這一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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